深圳市人事代理服务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10 9:00:41 阅读次数:282

深圳市人事代理服务相关说明

人事代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为了解决应届毕业生在深发展期间的各项后顾之忧,活动承办方深圳市世纪彬川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需求的应届生提供有偿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全部内容:

1、代理应届生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2、协助应届生凭深圳人社局《接收函》向高校就业管理部门申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硕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协助应届生凭深圳人社局《接收函》向高校就业管理部门申办学籍档案调转手续;

4、协助应届生凭深圳人社局《接收函》、《报到证》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户口迁移证》;

5、协助应届生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及学历、学位验证手续,申领《干部行政介绍信》;

6、协助应届生办理落户深圳手续,并取得深圳经济特区身份证和户口卡;

7、协助应届生在落户成功后向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申领人才租房补贴事宜(其中2016年度深圳市政府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人民币15000/人、硕士生人民币25000/人、博士生人民币30000/人,该补贴由政府财政专户直接将现金打入申领人本人社保银行卡账户内);

8、协助应届生在入户深圳满一年后,向有关部门申办转正定级、确认干部身份手续;

9、为有需求的应届生提供深圳社保与住房公积金代缴服务;

10、为有需求的应届生提供深圳市政府人才公寓、福利房、经适房申请指引服务;

11、其他法律许可范围内应届生需要的各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收费标准

上述人事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如下:

1、选择一次性支付,金额为人民币6000/人。应聘人员应当在视频面试结束,并取得企业录用通知书(offer)后当日内付清。

2、选择分两期支付,总金额人民币8000/人,其中每期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应聘人员应当在视频面试结束,并取得企业录用通知书(offer)后当日内支付首期费用人民币4000元,余款人民币4000元应当在资料齐备,申领《接收函》之前付清。

(三)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告知书,如有疑问,请咨询活动承办方工作人员。

2、应聘人员应当根据自身客观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选择上述活动承办方提供的有偿人事代理服务。未选择人事代理服务的各位应届生在本次公益招聘活动求职过程中原则上不受影响。

3、活动承办方有权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各方因素,可能会安排选择人事代理服务的应届生优先进行用人单位的视频面试环节,并择优录取。

违约责任

活动承办方温馨提示各位应届毕业生:

1、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入到视频面试环节的应届生应当在视频面试当日携带本人的三方协议书原件并交由活动承办方暂行保管。如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则承办方将在面试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将三方协议书原件退还本人。

2、为了促使被录用人员诚实守信、如期入职,保障本次招聘活动的有序进行,凡进入视频面试环节的应届毕业生应当签署《承诺书》。一旦用人单位选择录用,应聘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职;因应聘人员的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入职的,则被录用人员应当一次性支付活动承办方违约金人民币3000//次。被录用人员既未按期入职,也未按期足额支付违约金的,活动承办方有权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活动承办方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15636163000

        鲁老师   13274602289

电子邮箱:XXX@qq.com 

毕业生自荐更多

网上答疑更多

一对一就业咨询预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