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省市人才引进新政之十(长春)
发布时间:2018-5-17 9:29:59 阅读次数:2624

长春市招才引智“万人计划”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在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潜力较大的人才队伍,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储备一支高素质骨干队伍,更好地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干部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保证,拟在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施招才引智“万人计划”。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战略任务对高层次人才的紧迫需求,本着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的原则,突出高端紧缺,兼顾长远储备,创新方式、完善政策,分层引进、注重基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利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全国、全省重点引进1万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各层次各类别人才,着力优化全市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学历、专业和来源结构。具体实施5项工程。

实施专业技术选调生“引进工程”。面向京、津、沪、杭四市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急需专业,采取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考录优秀毕业生,计划5年引进500人左右,充实到市直、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任务的职能部门。

实施党政综合选调生基层“储备工程”。面向全国、特别是省内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采取与全省公务员考试同步组织实施的方式,计划5年储备500人左右,充实到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部门。

实施事业单位人才“采兰工程”。统筹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资源,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需要,面向国家重点高校(专业)应届毕业生,特别是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域外高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采取统一组织事业单位考试的方式,计划5年招聘7000人左右,逐步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对高素质专业人员的需要。

实施企业人才“智造工程”。突出市场化导向,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采取集中招聘、分类引进、精准猎取的方式,统筹企业人才招聘工作,计划5年招聘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2000人左右,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实施海外人才“海聚工程”。采取创新政策、搭建平台、优化环境等方式,吸引海外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计划5年引进各类海外归国人才300人左右。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畅通引才绿色通道。

二、人选标准和引才方式

“万人计划”原则上须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其本科学历学位,应为普通公办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企事业单位中基层一线和条件艰苦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对于以上人才,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引进:

1、驻校引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所需专业比较集中的高校和吉林籍学生较多的城市实施进校招聘工作。利用每年春、秋两季高校毕业生择业的黄金期、集中期,赴高校举办市情宣讲和就业政策说明会,开展考录选聘工作,就地发布公告、就地考试、就地体检考察、就地签约,全过程均在校园进行,实现高效、精准、快捷招聘。

2、网上引才。在“长春党建网”“长春人才港”“长春人社网”及相关高校校园网设立招聘窗口,实施信息化操作。主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东北三省等吉林籍高校毕业生集中区域就业需求,发布信息、公布岗位、报名、资格预审都在网上完成,根据网上报名统计情况,参照驻校引才的方式,派出专门工作组,在重点高校设立考录主场,集中选聘周边高校有意来长创业的优秀毕业生。

3、市场引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自主引才积极性,依托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猎头公司等,重点针对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实行用人主体按需选聘人才。对于市场方式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万人计划”条件标准的,在人员编制、薪酬激励、培养锻炼方面,可对接有关引才优惠政策,纳入“万人计划”统一管理。

三、操作措施

“万人计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协作、多领域协同,高位统筹、前瞻设计,长远考虑、整体谋划。

1、完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通过调取吉林省、长春市近年来高考录取情况,动态了解吉林籍、长春籍大学生总量、分布和专业情况,建立优秀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为实施精准选聘、分类引进提供坚实信息支撑。

2、制定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用人需求,明确学历层次、专业领域、性别要求等,结合重点高校优势学科专业,编制人才引进计划,增强招才引智工作针对性。

3、统筹编制使用计划。超前做好编制计划,对于有引进需求但没有空余编制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单位自然减员等情况,预留空编用于次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

4、科学设置评价体系。简化招聘测试程序,提高引才工作效率。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人才评价体系:侧重从政治表现、学业水平、科研成果、学历层次等几个方面分析选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通过面试面谈等方式,测试选聘人员的自我认知、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应变能力;采取岗位模拟等方式,考察选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建立市校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紧迫需求和重点高校优势专业的互补性,与相关高校在人才培养引进上达成战略合作,让重点高校成为为我市输送急需人才的重要源头,我市为相关高校教师挂职、学生就业实习提供重要基地。

6、开展“走进长春”社会实践。鼓励重点高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我市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认识长春、了解长春,热爱长春、宣传长春,支持他们毕业后选择长春、建设长春。对于实习期间表现优秀且有意向到长春工作服务的,可作为 “万人计划”重点联系对象,予以持续跟踪关注。

四、相关政策

优秀人才不仅要引得进,还必须留得住、用得好。要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措施,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1、津贴激励。对于“万人计划”引进的国家重点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分别发放安家费3万元、5万元、8万元。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流动,采取“强师计划”“教师交流”“农村特岗”等形式,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或薄弱学校工作,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缺乏问题;鼓励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岗位工作。对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在现有工资福利基础上,发放每月500元的基层津贴。

2、职级待遇。通过公务员考试引进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初任定级分别为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博士生根据有关政策取消试用期或高定一级;所在单位没有职数的,兑现相应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按初级十一级、中级十级、高级七级岗位等级所对应的待遇标准兑现工资待遇。按照管理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培养使用。引进的“万人计划”人才,直接纳入“长春市战略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关注、精准培养、长期跟踪。对于培养锻炼成熟的专业技术选调生、党政综合选调生,采取民主推荐、组织遴选等方式,及时搭建成长进步台阶,选拔到领导岗位或进入上级机关工作。对于事业岗位优秀人才,在职称评定、岗位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保障服务。市里提供5000套人才公寓,统一装修设计,提供基本生活设施,满足不同人才居住需求。在长无住房的“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入住。人才以租赁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由市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9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600元、本科生每月补贴300元。注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市县两级企事业单位为有需求的人才配偶联系解决就业岗位,协调安排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万人计划”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组成“万人计划”领导小组,负责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市委组织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万人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万人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健全政策措施,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氛围。

2、强化服务保障。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及时解决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确保相关政策补助资金得到落实。把“万人计划”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督办存在的问题,确保“万人计划”取得实效。

3、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分级分类、跟踪管理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定期了解和掌握引进人才培养锻炼和成长情况。对于工作懈怠、作用发挥不明显、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在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取消其特殊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

4、营造有利氛围。加大长春城市形象、发展形势、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对域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定期举办引进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培育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来长干事创业、服务长春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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