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怎样管理自己的档案?
发布时间:2014-9-26 16:20:48 阅读次数:211
    毕业生档案是记载和证明毕业生学习经历的纸介材料,包括高考相关材料、在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毕业生毕业后要依据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工龄等。忽视对档案的管理,最终会给毕业生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1)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2)到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部门,如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局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全称;
(3)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4)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一般情况下,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主管部门,以保证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5)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在毕业前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部门,避免个人档案滞留在学校,超过期限变成“死档”。另外,建议同学们在进行档案托管时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档案托管单位给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障、职称定级和工龄计算、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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